关于开展年度新媒体平台账号审核备案及自办报刊期刊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新媒体平台、自办纸质报刊期刊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信息传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内自办刊物管理,构建起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聚合传播的新格局,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现就年度校内新媒体平台账号审核备案工作及校内自办报刊审核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备案范围

1、以学校名义开设的官方新媒体,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2、各学院、各部门开设的官方新媒体,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3、教师团体、协会开设的新媒体,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4、学生社团组织开设的新媒体,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5、其他以组织或团体名义开设的新媒体,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二、审核备案要求

1、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媒体、纸质刊物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刊物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对设立的微博、微信、抖音、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纸质刊物等开展一次集中自查,摸清底数,完善队伍,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的问题。凡符合审核备案要求的现有新媒体平台账号和自办刊物,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备工作。

3、各单位、各团体须新设新媒体平台账号、自办纸质刊物,须先到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核备案,然后学校才出具相关开设手续。对未经宣传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开通。对不积极履行意识形态和网络管理主体责任,引发网络舆情事故的责任单位,学校将依规问责。

4、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要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逐一填写报送《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账号审核备案登记表》《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刊物备案登记表》。其中,各教师团体、协会开设的新媒体,由审批和挂靠单位负责统计报送;各学生社团组织开设的新媒体,由校团委负责统计报送。

5、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填写《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账号审核备案登记表》《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自办纸质刊物备案登记表》并于12月9日当天8:00—17:00,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报送。

纸质版送至:

曲阜校区:科技实验大楼803房间 刘老师

日照校区:留学生会馆2226房间 王老师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nuxmt@163.com

联系人:刘萌  电话:0537-445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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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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