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表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表

单位(盖章):校医院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及收费范围

收费标准

备注

校医院收费

高校医院、医务室为学生提供体检和医疗服务的。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和《关于印发山东省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162号)文件,自2017年开始,收取新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学体检费和毕业生体检费,分别收取体检费50元∕人和30元∕人。共计80元∕人。从2017级开始,新生报到时,两次体检费用,一次性缴齐;2017级之前的学生毕业体检,另行收取相应费用,即30元∕人。

一、新生体检项目计收费标准:

1、一般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视力、血压、身高、体重、肺活量。15

2、化验

肝功: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谷氨酰转肽酶(GGT)、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和间接胆红素。   25

3X线胸透 10

合计:  50

二、毕业生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1、一般项目(同新生体检)    15

2、化验 :

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 、谷氨酰转肽酶(GGT 15

合计:   30

三、两次体检收费合计为    80

 

 

负责人: 梁斌 经办人: 王正凯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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