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15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和名额: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名额不限,无合适对象的可以不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条件见附件。

2. 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的单位或个人填写附件中要求的申报初审材料电子版于12月15日(本周四)17:00前,发送到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指定电子邮箱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履行程序,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葛 赏

联系电话:0537-4455699

电子邮箱:fazhanhezuo@126.com。

 

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关于申报山东省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发布: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