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后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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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9/28
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主题教育调研清单和第十一届教代会暨第十届工代会提案的要求,满足教职工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学校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汽车充电桩服务项目,现已建设完毕。为保障充电桩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于今日起进入试用阶段,10月7日将正式投入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电桩试用时间:
2023年9月29日-10月6日
二、充电桩位置及数量:
1.生活区新花园(原老幼儿园位置)停车场安装7kW直流充电桩8台。
2.西区体育馆西侧停车场安装60kW直流充电桩6台,7kW交流充电桩12台。
三、充电桩使用方法
四、注意事项
1. 非新能源汽车请勿占用新能源车专用充电车位。
2. 新能源车须有序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新能源车辆请及时移走,以方便其它新能源车充电。
3. 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启用后,校园内严禁私拉电 ·源为新能源汽车充电,一经发现,将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4.校内维保联系人:严老师15805158529,若充电过程中遇到故障问题,可致电服务商。
五、收费标准
1.试用期只收取电费。
2.正式投入使用后收费标准是:电费+服务费,合计1元/度。
后勤管理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