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后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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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2/27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消防安全事故,2024年2月23日,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已造成15人遇难, 44人在院接受治疗。经消防部门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电动车引发的火灾,常见的原因为乱停放、乱充电。电动车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毒气100秒内足以使人窒息死亡,4分钟后最高瞬时温度可以达1200摄氏度,黑烟弥漫,能见度基本为0。又因为电动车多停放在楼道、室内、消防出口等,起火后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生活区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我们做如下倡议 :
一、自觉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生活区的消防安全。
二、自觉爱惜公共消防设施,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三、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四、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五、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六、严禁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七、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八、严禁在交通要道、住宅楼道的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堵塞消防通道。
九、家庭防盗网应设置逃生出口;出门之前关好电源、气源、火源。
十、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电话或生活区兼职消防队值班电话(曲阜校区4453110、4456189,日照校区3980110、2981050)报警,并立即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人员工作,要保护好火灾现场,主动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自觉服从生活区消防组织的管理,做好自家的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积极参与生活区组织的消防安全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4年2月27日
部分法律法规摘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